目前全国活动策划业的经济总量究竟是多少?

目前全国活动策划业的经济总量究竟是多少?

时间:2020-12-28 作者:成都会务公司

  全国活动策划业的经济总量(或者说总产值、总收入)究竟是多少?众说纷纭。

  由于国家尚未建立起这方面的统计指标体系,相应地全国各主要活动策划城市同样缺乏很有说服力的统计数字,社会上也没有类似国外一些市场经济国家的“独立调查机构”能对此做出权威估算,因此,现在的说法很多,且差距很大。比如,仅就2001年的数字,

  笔者在《中国活动策划》杂志土就曾看到来自不同“权威”的几种不同的估算,有80亿说、70亿说和40亿元说。

  这里,暂且不去说这些数字是如何得出来的,相信各有各的根据。有必要讨论的是三个问题,即:

  1、是否需要这样的数字?

  2、这些数字的口径是否需要统一?

  3、如何统计或估算出这样的数字?

  我的看法是:

  第一,确有必要算出一个大体准确的数字。活动策划业首先是经济产业,属服务业范畴。既然是经济,是产业,就不能仅仅以“快速增长”、“非常重要”、“对经济发展带动很大”等定性、模糊的语言来描述活动策划业的规模、发展速度和重要性,而必须按照经济规律做出定量的、科学的分析。

  第二,统计口径必须统一。还是以出现在《中国活动策划》有关描述或分析活动策划经济时的数字为例。我们可以经常看到这样的字眼:“我国活动策划业以20%的速度增长,’、“美国展览会的经济效益达38亿美元”,“全市活动策划业收入达xx亿元”,”XX展给xx市带来xx元收入”,等等。这样的描述以及上面所说的差异很大的数字矛盾,通常有两个原因:

  其一,是把活动策划业和展览业的数字混在一起了,“活动策划”包括会议和展览,口径大了,数字也就高了;

  其二,是未能准确确定活动策划业本业的收入口径,而把其他相关的收入都算入其中。以我国活动策划业发展现状,我认为现在可以统计或估算的仅是展览业的数字,会议业由于涉及不同领域的千家万户,且交叉很大,是不易准确统计的。而展览业的产值或收入的统计口径,我认为仅应该计算所

  有展览会(包括博览会、交易会等各类广义展览会)展览组织者(组展商)的直接收入,包括其展位费收入、活动策划赞助收入、会务费收入和门票收入等。至于与展览会相配套的其他服务单位的收入(实际上往往是展览组织者或参展商、采购商的支出),如展览运输、展览)’一告、展台搭建、展览设计、展览咨询、活动策划旅游等收入,则分属不同业态,己在相应的其他行业的统计中体现,不应再纳入展览业的收入统计中。展览场地经营者的收入,主要源于展览组织者承租场地的支出,照理也是不应再重复计算的,但在业态土看,它与其他行业不交叉,因此也还可算是展览业的一个直接组成。

  第三,展览业的收入的估算可以有三种方法。由于没有办法建立准确的统计体系,因此目前只能用估算的办法。第一种方法是估算所有组展商(包括各种主承办展览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等单位)的收入。第二种方法是根据每个展览会的规模和展位单价估算该展览会的展位收入(即:规模数X单价)再加上展览活动策划、门票等其他收入。第三种方法是将展馆或活动策划中心的收入乘以3-4倍的倍数所得乘积即为组展商的收入。这三种方法中,第一种估算需要有税务部门的配合,较麻烦,但最准确;第三种办法最简单,但可能有较大误差;相比较而言,第二种办法是最可行的。

  按照上述口径和原则,我认为,2001年全国展览业的总收入不会超 过40亿元,如加上会议收入,则远远超过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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